杨先生10年前办了一个尾号8888的联通靓号,2019年底发现因欠费28元被销号。联通工作人员称,只有每月消费800元,消费20年,才可以复装该号码。“掏钱的时候我是VIP,销号的时候从来没把我当成VIP,说销就销了。”杨先生对此感到非常不满。(1月6日《华商报》)
别说杨先生对此遭遇不满了,谁看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替他鸣不平。为了这个四个8的联通靓号,杨先生曾经连续3年花费每个月500月的低消才将其拿下,算下来少说投资也近2万了,而且在手里已握了10年之久,现在却因为一不小心欠了区区28块钱的话费就被运营商一声不吭的给注销了!并且想要找回还要从头计算,按照新的靓号资费标准,也就是要预存2万,每月消费800元,连续消费20年,累计消费19.2万元才行,这真是欺人太甚,难怪杨先生表示不服。
不得不说,在这起事件中,运营商的吃相太难看了,“掏钱的时候你是VIP,销号的时候你啥也不是,说销就销。”杨先生的这句吐槽可谓一语道破“天机”。
运营商为了满足部分用户的“靓号”需求,同时更是为了多赚钱,所以才将各种所谓的“连号”、“顺子号”、“吉祥号”设定为特殊“靓号”,实行有别于普通号码的高收费,最常见的也就是“最低消费”和“捆绑年限”,规定用户只有每月至少消费一定额度的资费,然后还要连续消费多少多少年才能获得“靓号”的使用权。为了满足一些人的虚荣心,对这些靓号客户还美其名曰“VIP”,说白了就是花钱花的多罢了。
如果说靓号捆绑收费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市场规则的话,那么运营商在靓号捆绑消费期到期,转换为普通套餐之后,随意注销用户靓号使用权的行为,就显得非常无理了。在靓号协议期内,用户是VIP,一旦到期变成普通消费,则立刻“变脸”,不仅各种服务随之降格,而且会以欠费等借口将用户手中的靓号强制注销收回,这也太现实了吧?
不过,事已至此,什么VIP不VIP的也就不说了,关键是原用户此时连补救的机会都不给,想要找回号码,就算补足欠费也不行,而是一切归零,只能和新用户一样,按照新的资费标准重新申购。这么苛刻的条件,明摆着是故意让原用户知难而退吗?试问这种单方面规定有何凭据?这真是典型的霸王条款、霸道规定。
这几年,从捆绑消费到虚假宣传,再到转网设限,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的龌蹉纷争不断。总体看来,消费者都是弱势的,而运营商则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,千方百计为用户“挖坑”,其套路之复杂和猫腻之多,令人咂舌。这不仅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地位与合法权益,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诚信环境。
是时候对各大运营商敲锤亮剑了,绝不能任它们再为所欲为。对此,像杨先生这样的利益受损客户应当勇于说不,更重要的是主管、监管部门更要尽责、给力,发现霸王条款、侵权行为一定要重罚严惩、彻底纠正,而不是仅仅停留于约谈、通报等等隔靴搔痒之举,否则只会陷入嘴上道歉却打死不改的尴尬怪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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